沈阳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鉴定时限缩至30天

05.06.2018  10:30

  为方便工伤职工,沈阳市人社局开通了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至今已先后开展上门鉴定服务31次,为74名有着特殊情况的申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提供了服务。沈阳市14个区县陆续开设“工作窗口”,工伤鉴定时限由60天缩短至了30天。

  最近的一次,沈阳市人社局组织3名专家来到辽阳市,上门为工伤职工孙晓光做劳动能力鉴定。

  沈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孙晓光是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货运中心职工,因工导致急性颈髓损伤,被认定为工伤。他术后并发双肺病变,双侧胸腔积液,心功能不全,失去行动能力。

  面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即将结束的现实,单位领导和职工家属都犯了难。得知这一情况,沈阳市人社局及时为其提供上门鉴定服务,使他很快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近年来,沈阳市人社局走访调研企业,针对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企业或个人因服务周期太长造成企业和个人成本增加、危重病患者不能及时得到鉴定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决定每年拿出100万元专项经费,推出窗口前移和上门鉴定两项惠民举措。

  目前,沈阳市14个区县市人社局陆续开设“工作窗口”,负责受理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申报和结论发放工作,鉴定时限由60天缩短为30天,方便了工伤职工、降低了企业成本。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