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02.04.2015  17:34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 称: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 范围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所属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化工园区规划范围为北起开发大道,南到沈西五中路和沈西九东路,东至四环路,西到细河二十三北街。化学工业区东西长约12.7km,南北宽约3.5km,总占地面积为30.8km 2 。园区已建成面积14.2 km 2 。未建16.6 km 2 为此次规划的重点区域。

产业发展目标: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由六大产业板块构成,分别为基础原材料、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橡胶加工、制药和涂料。基础原材料用以填补园区基础原材料空白,夯实化工基础;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为沈阳航空、汽车、装备等优势产业配套服务,调整和提升园区产业结构;橡胶加工以世界顶级轮胎企业为支撑,打造技术全球领先、品种齐全、产业结构合理、规模效益显著的高水平橡胶加工优势产业;制药以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为支撑,建设国内先进的创制农药基地;涂料为区域工业和民用服务。

规划期限: 2015~2020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沈阳化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2路10号

邮  编:110027

联系电话:024-89897020

联 系 人:张凤光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邮  编:110016

联系电话:024-24520801

联 系 人:方晓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规划进行合理性和协调性分析,对规划方案分析以及环境影响分析,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并对规划进行综合论证,提出规划的反馈性建议及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于本规划是否认可;

(2) 公众就本规划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站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