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沈阳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至每年590元

04.09.2018  10:23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明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调整,个人支付和政府补贴均有提高。

   在校学生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30元

  201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90元。这类人员包括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和无参保单位的老年人。其中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108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236元,政府补助844元。

  18周岁以上(含)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90元。

  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的医保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7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3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40元。普通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准新生儿医保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7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10元。

   每年9~11月份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业务

  沈阳每年1~11月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每年9~11月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业务,9~11月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人员需同时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全年办理。

  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可选择按年申报缴费,也可按照参保(或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在校学习期间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沈阳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孤儿至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参保业务。重残人员及除在校学生外的其他城镇居民到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参保业务。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及外市户籍人员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新参保人员设立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新参保人员(民政部门新认定特困人员、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除外)设立三个月待遇等待期:每年1~8月份期间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的居民,自参保缴费(缴纳一年保费)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每年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并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未缴费且只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待遇期为次年的4月1日至12月31日。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参加当年居民保险自参保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缴费年度12月31日止。

  以学生身份首次参保的中小学生或大学生按年度缴费,不设立待遇等待期。待遇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新生儿及准新生儿,自参保缴费年度到账起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缴费年度12月31日止。

   如何自动续保

  学龄前儿童、成年和老年居民自动续保业务

  自2018年9月1日起,沈阳医保将为由社区代办的已经参加2018年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的0~5岁学龄前儿童、成年和老年居民自动办理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续保业务。该项业务称之为“自动续保”。

  上述人员自动续保后,自动计算为上年参保社区参保人数。这些人员不需要再到社区办理参保业务,可直接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

   可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费

  自动续保人员可直接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如需选择“社区缴费”方式,可由社区删除“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后重新进行参保核定。

  “自动续保”人员应在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费。未缴费的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将12月1日自动删除。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参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外市户籍人员仍然由社区负责组织参保。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组织参保。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孤儿仍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参保业务。本市户籍6~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处于学龄期间,所属参保代办单位变化频率较大,暂未列入“自动续保”范围。

   四种方式可查询续保信息及缴费情况

  自动续保后可能很多人要查询续保信息及缴费情况,下面的4种查询方式可提供查询。

  1.社区业务平台查询。社区工作人员在网办平台“医保核定数据查询”板块输入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动续保”批量核定信息。

  2.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原医保局网站)查询。登录该网站,通过个人办事大厅-个人权益信息查询板块查询续保信息及缴费情况。

  3.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96856查询。

  4.告知服务。沈阳市医保中心对预留手机号码的自动续保人员进行短信告知,并对已经注册沈阳智慧医保APP的用户推送续保信息。

   参保身份变化这样办理医保

  自动续保人员如发生医保参保身份变化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由普通居民转变为重残身份的,由社区办理删除自动续保信息后重新办理参保;

  ②由社区参保对象转变为学生的,学校在办理参保业务时系统删除自动续保信息;

  ③由社区参保对象转变为民政参保对象(即: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的,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参保业务时系统自动删除自动续保信息;

  ④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在办理单位参保或灵活就业参保时,由医保中心一站式办结停保、续保业务;

  ⑤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12月1日前删除自动续保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或直接拨打各医保中心业务电话办理删除自动续保业务,也可以到社区删除核定信息,社区可对全市范围内“自动续保”数据进行删除。社区和医保中心删除自动核定信息无需留存任何手续。待自动删除程序开发完成后,学校和民政代办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业务时将由系统自动删除批量核定信息,无需参保人员到社区或医保中心办理删除业务。

   取消现金缴费提供多种缴费方式

  未缴费的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将在9~11月份集中参保时间结束后(即12月1日)自动删除。如需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业务应到社区现场办理或使用沈阳医保APP办理。

  居民医保缴费方式的调整为:

  (一)取消现金缴费。按照省人社厅8月下旬转发的人社部【2018】4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社保卡代扣代发和自助缴费,2018年底前取消现金业务。沈阳医保中心调整业务流程,协调银行部门,联系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程序改造,通过增加缴费渠道的方式,解决取消现金业务带来的缴费问题。

  (二)社区参保人员缴费方式:参保人员在社区办理参保或续保业务后,可自愿选择“社区缴费”方式和“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社区缴费”方式包括:“银行小票”、支付宝扫码台缴费。“自助缴费”方式包括:沈阳智慧医保APP,盛京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POS机等。

  (三)“自动续保”人员缴费方式:自动续保人员可直接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如需选择“社区缴费”方式,可由社区删除“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后重新进行参保核定。“自动续保”人员应在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费。未缴费的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将12月1日自动删除。

  上述缴费方式共分为两类七种,除“银行小票”方式外,其余缴费方式均为即时到账。所以对于准新生儿和新生等即时享受待遇的或急需享受待遇的人员,都应该选择即时到账的缴费方式。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杨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