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疗纠纷可交“第三方”调解

11.12.2014  11:43

  12月10日,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举行,同时沈阳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启动。

   老“调解”缺乏中立

  记者了解到,近期医疗纠纷的数量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每年沈阳市共发生医疗纠纷2000余起,个别的纠纷由于现行的处理和协调机制问题处理起来难度较大。而目前医疗纠纷主要通过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解决。

  沈阳市肛肠医院医政科副科长陈德宇认为,“在和患者沟通的过程中,患者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医院也为了保全医院的利益,每次沟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有障碍。如果分歧没法解决,这个事情就要搁置了。医疗纠纷难解决,归根结底,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权威中立的平台。”

   新“调解”应运而生

  在这种情况下,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运而生。沈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林杰介绍说,市医调委是一个完全独立于政府各个有关部门的社会团体,共有专职人员12名,由一些退休的具有医疗管理经验的医疗专家和律师团队所组建。

  此外,市卫计委要求沈阳市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在2015年2月底前全部加入医疗责任保险行列,同时,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的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患双方的安全和利益,维护良好的就医环境和秩序,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并行的制度是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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