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放“房产新政”后首批购房补贴

28.04.2017  07:12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彭跃东)记者4月27日获悉,从4月25日起,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开展“22条房产新政”中购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据了解,首批发放补贴的类型包括: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补贴、二手住房转让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补贴、居民互换住房税费补贴、一年内“卖旧买新”面积差补贴。购房时间范围为,2016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购买或者出售房屋的。经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会在10个工作日左右到账。

  上述四类购房补贴的补贴对象和标准、申请材料及领取程序:点击“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菜单,“服务指南——购房补贴”或者在对话框中输入“购房补贴”,查看详细内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领取购房补贴作了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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