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24.11.2017  11:43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阿春报道近日,沈阳12条黑臭水体全部通过省住建厅、省环保厅专家组阶段性验收审查,这意味着沈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沈阳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沈阳对12条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包括建成区内的五条运河水系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辉山明渠及满堂河,以及建成区周边的细河、白塔堡河、浑南干渠、山梨河、南小河、造化排支、造化排干等7条黑臭水体。

  综合治理涉及总长度约190公里,主要包括截污、清淤、污染源治理及两岸环境整治工程。治理期间,对12条河流的底泥进行了原位清淤,通过生物技术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共新建截污管线49公里,杜绝河道两侧口污水直排;共排查各类污染源172处,其中管道截污91处、小型设备治理29处,直接关停、取缔52处。

  下一步,沈阳将通过落实河长制、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等方式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将签定长效治理工作责任状,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已整治完成的172处污染源反弹,同时每一条河流(水体)都要明确一名区级领导作为具体管理责任人。

  此外,还要构建专门的组织体系,全权负责本区域河流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监管作用,建立区政府、职能部门及社区的三级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做到责任落实、协调联动。

  今后,沈阳还将聘请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对河流的污染源管控、水质监测、两岸环境整治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发现问题、上报情况、监督整改落实等工作。同时对各责任主体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评估评价。

  如果市民发现有人违法排污、破坏水体水质及两岸环境,都可以监督举报。市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相关区政府(部门)都应建立水体监管公众平台,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部分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新开河东起珠林泵站,西至北部污水处理厂,治理长度21.3公里。对河道底泥原位清淤,并对沿线5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直排)封堵、设置药包围堰、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备等方式进行治理。

  南运河东起长安桥,西至龙王庙公园,治理长度14.5公里。除原位清淤,对沿线7处生活污水直排进行封堵、设置药包围堰等治理。卫工明渠北起新开河三面闸,南至揽军路,治理长度7.5公里。主要是对暗渠疏通和清掏,对沿线4处污染源封堵治理。辉山明渠北起辉山水库,南至浑河,治理长度9公里。对沿线8处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直排、村屯污水散排)封堵、并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满堂河北起三环,南至新开河,治理长度22公里。对沿线8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直排)通过封堵、并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备等方式进行治理。

  细河东起卫工明渠下游揽军路,西至四环桥,治理总长度22.2公里。对沿线10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排溢流)通过并网方式进行治理。

  
白塔堡河和平段东起南京南街,西至浑河;浑南段东起苏赵线,西至理工大学南三环桥。治理总长度50公里。河道清淤,对沿线23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直排、村屯污水散排)封堵、并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等方式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