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东区“约谈提醒”预防腐败

06.05.2015  15:07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大东区委建立了约谈提醒制度。”5月5日,大东区委有关负责人称,此举旨在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约谈提醒制度是各级党委(党组)采取对下约谈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举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年度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委(党组)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对履行“主体责任”提出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根据责任制考核、党风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所在单位、部门、系统发生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对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以起到教育、预防和警醒作用。

  大东区纪委通过定期听取下级单位有关情况汇报及组织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或落实不到位,导致部门、单位信访反映较多、群众满意率较低、不正之风长期蔓延,或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由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单位的党委、纪委“一把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提出追责意见。

   大东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部分计划

  组织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学习和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提纲,举办专题培训班,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实行区级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列出责任清单、确定完成时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适时召开14个街道办事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

  大东区举报电话:24316990 2432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