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夯实三大资本接纳农民进城

09.03.2016  16:45

作为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承载和龙头带动作用。目前,沈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8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6.08%。

农业转移人口如何顺利实现市民化?观察沈阳的实践,关键是让农业转移人口获得融入城镇发展的“财富资本”、“权利资本”和“产业资本”。

首先,是财富资本。对集体资产经营进行创新改革,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使土地资源顺利转化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财富资本”。

位于沈阳北郊于洪区北陵街道的小韩村,有1200多户、4000多口人。如今,村里的承包田已全部被征收,聚居的村民分散搬进新楼。

“农民上了楼不等于真正进了城,要有稳定的收入才行。”小韩村党委书记王新智告诉本刊记者,村里按政策将土地补偿款足额发放到每名村民手中,但并没有将集体资产一分了之,而是探索土地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换,让村民入股发展集体经济,先当股东再当市民,享有持续分红和稳定的福利回报。

2009年,小韩村在原来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分配给村民基础上,组建专业合作社,到远郊通过土地流转租用1000多亩土地,与中国农科院合作打造中国首家蔬菜工厂,发展温泉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年创利税超亿元。

“村里每年向村民发放福利补贴500多万元,让村民底气十足地成为新市民。”王新智说,通过土地补偿、股份分红、多渠道就业,每户失地农民储蓄存款几十万元、人均股权5万多元;全部办理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升学的有奖励,60岁以上的老年人逢年过节都能得到慰问金。

目前,于洪区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村已超过30个,通过量化集体资产进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向村民股东分配股权,按比例获取集体收益股金分红。这种让农民先当股民再当市民的做法,为新市民加上了一道收入的保障线。

第二,是权利资本。让农业转移人口与市民一样享受公平均等的住房保障、养老、医疗、教育等,这是新市民一项重要“权利资本”。

来自吉林农村的曾令军说,住房是他进城最大的苦恼。而这也是大多数进城农民的苦恼。进城后,在数字上,他们或已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若无法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则易在城市内部产生“新二元结构”,影响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

为避免“新二元结构”,沈阳将住房保障体系向外来务工人员延伸,每年为其提供公租房超过600套。对失地回迁的农民,也采取各类支撑政策,尽量降低其生活成本和负担。

2013年沈阳市举办全运会,整村搬迁浑南区白塔镇18个村建设全运村。5万多农民全部就地回迁,获得回迁楼220万平方米,享受免收十年物业费待遇,当地绿化、保洁等企业录用员工也优先考虑这些新市民;同时全部纳入社保体系,村民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领取养老金。

原高三村村民高振良告诉本刊记者,政府按每户村民宅基地面积的50%比例建了回迁新房,“我家三口人,得到三套回迁房,每套80平方米左右,连孙子的房子都解决了。”高振良说,自己会木工,失地后干装修,一年能挣四五万元。

沈阳市一些地区还按照政府、集体、个人三方3:4:3比例,为失地农民缴纳城镇居民养老及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保险保障待遇并轨。

新市民通过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可定向进入利用新居节约土地发展起来的产业园区、农事企业或社会服务业企业就业,获取稳定收入;新就业农民平均工资可达2000元左右。

最近,沈阳出台的新型城镇化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十三五”时期将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社保制度对接问题,在企业就业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是产业资本。“农民进城既要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也要适应转移人口自身的发展需要,要加快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壮大服务业。”沈阳市市长潘利国认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才能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新活力。

沈阳市确定未来五年要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以产业发展为依托,构建产城互动新型城乡关系,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75%,使新城、新市镇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吸纳就业能力相适应。

沈阳市设立了1亿元的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完善服务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两大载体建设,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

从2014年开始,服务业增速开始分别超过GDP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对GDP增长贡献率超过52.1%。第三产业吸纳从业人员已超过229.4万人,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重要支撑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