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完成首批“红头文件”清理

12.04.2015  11:04

  去年8月至今年3月,沈阳市开展了对“红头文件”的清理。此次清理的文件范围是2000年至2013年期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近2000个文件。4月9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首批清理已经结束,有47%的文件将失效、被废止或进行修改。

  据了解,市政府办公厅经对2000个文件全面梳理后,将695个纳入清理范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将这些文件分解落实到58个责任单位,由这些单位对照清理标准,并依据上位法和文件执行情况,对文件内容进行逐一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再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法制办,依法依规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把关。

  在清理期间,市政府办公厅还将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与清理工作相结合,将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结果应用到文件清理中,最终对纳入清理范围的695个文件作出清理意见:拟宣布废止116个,宣布失效172个,予以修改38个,继续有效369个。拟失效、废止和修改的文件占清理文件总数的47%。

  近日,市政府将公布相关文件名录,并抓紧实施第二阶段(1990-1999年)的文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