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别人住院剩药卖顾客 药店被判退款

04.11.2015  11:56

朱某到馨易康医药广场店买药,自称吃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原来,是药店将他人住院剩下的药卖给了朱某,他起诉药店所属的医药公司,要求退款并6倍索赔。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判医药公司将购药款退还朱某,朱某将药品返还药店。

自称服药后身体不适,起诉药店索赔

朱某是肝硬化病人,2013年10月,在沈阳市馨易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场店购买“尿毒清颗粒”(无糖型)、花溪牌“血尿胶囊”、“海昆肾喜胶囊”、“复方a-酮酸片”、“百令胶囊”、“多糖铁复合物胶囊”六种药物,支付购药款2097元。

朱某称,这六种药是他经常服用的,当晚服药后,第二天凌晨去卫生间小解时发现有蛋白尿和血尿,同时身体出现不良反应。他以前服药后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怀疑这些药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可能是假药。

于是,朱某的妻子将此事举报给苏家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部门经调查,法定代表人张某承认涉案药品是从朋友亲属处拿来的,朋友亲属生病时在医院的药剩下几盒,店员说有顾客要买这几种药,就把剩下的药卖给了顾客,店员现场开据了销售凭证,这些药没有进货票据和相关资质。

食药监部门对药店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之后,朱某多次找药房协商赔偿问题,都没有结果,于是将药房所属的沈阳市馨易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购药款2097元,并按购药款的六倍赔偿125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