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05.03.2018  14:27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本月开始,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具备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服务资质。

  近日沈阳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评估对象为,2016年5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已获得评估等级,需要晋升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至2018年12月评估等级证书有效期满5年,需要延续有效期的社会组织。

  近三年内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的,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以及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等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不予评估。符合参评条件未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级至5A级。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别按照指标体系,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其中,社会团体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予以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五方面予以评价。

  今年3月至8月,社会组织自查自评确定你申报评估等级并进行保送。9月至11月专家实地考察提出初评意见。12月确定评估等级病公示公告结果,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有效期5年。只有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具备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服务资质。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闻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