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小狗吓人致伤 狗主人赔七成

31.12.2015  15:12

  一装修工人在推车时被正在草地上玩耍的小狗吓着,结果车翻了砸伤自己脚。12月28日记者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狗的主人因看管不善,被判承担70%责任。

  2015年6月15日,李某带着他精心饲养的两只雪纳瑞狗在小区草地上玩耍。王某正用手推车运水泥经过草坪,两只小狗向他冲过来,又咬又叫,王某一时慌了神儿,手一松车就翻倒了,车上水泥将王某右脚趾砸伤。

  法院认为,王某在草地上推水泥时受到小狗惊吓,导致受伤。因李某对小狗看管不善且并未及时制止,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王某推多袋水泥横穿草地,其应当知道水泥重且地不平,行走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自身应承担30%的责任。法院判决李某给付王某医疗费852.6元、误工费1739元。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杜晓红法官认为,按照我国法律,动物饲养人的责任属于严格无过错责任,只要受害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的过失情节,动物饲养人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