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地闲置超仨月 裸露泥地须铺装绿化
24.08.2015 07:30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管理的通告》昨发布,严禁“墨斗车”上路
工地闲置超仨月 裸露泥地须铺装绿化
8月2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管理的通告》正式发布,沈阳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规定1:严禁新建燃煤供热项目
至2017年底前,取缔主城区内2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严禁新建燃煤供热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燃煤设施,应当自行拆除;未纳入《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的新增热源项目,必须采用清洁能源,临时燃煤设施,应当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燃煤供热锅炉房经营者可以采取资产入股的方式,参与清洁能源供热经营。取消燃煤设施拆除联网项目的并网费。
规定2:混凝土厂区设2米高围墙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新建预拌和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所有已建项目应当在厂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在厂区和烟尘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预拌和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和燃料油等燃料,用于加热沥青和骨料。本市预拌和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排放颗粒物浓度不得超过0.8毫克/立方米。
预拌和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设封闭式储料场,用于堆放生产需要的骨料,应当安装喷淋抑尘装置,不得露天堆放;搅拌主楼、筒仓、斜皮带、砂石料厂及配料机采用全封装,确保整个搅拌站无粉尘溢出;厂区外围护应当使用高度大于2米的砖砌围墙或者彩钢板围墙,并确保牢固和整洁。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4.08.201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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