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沈阳市今年投入31亿元推进医改

21.12.2015  12:34

医保基金筹资标准提高,医保报销政策更加惠民,无主病人、贫困精神病人、弃婴弃儿得到及时救助……记者12月17日获悉,2015年,沈阳市投入31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及公立医院改革,比上年增长11%。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改革。今年,沈阳市提高了医保基金筹资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从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仅此一项,财政投入合计达14.1亿元,惠及参合人数224.6万人、参保人数141.8万人。

医保提标的同时,沈阳市改革医保报销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目前,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达到90%、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达到88%、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达到85%;城乡低保户等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住院及门诊特慢病医疗救助比例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从60%提高到70%。今年,沈阳市还投入了778万元资金,用于实施无主病人、贫困精神病人、弃婴弃儿的医疗救助。

在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公立医院救治能力方面,沈阳市今年财政资金投入总额达到9.2亿元。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沈阳市先后在新民市、康平县、辽中县、法库县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县级中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