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废止

24.04.2015  12:37

  昨日,在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废止《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决议。

  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费方式等也随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后,《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比如,有些条款与上位法相抵触,有些条款超越了立法权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