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区租房每年最多可提1.44万

31.01.2015  09:53

  从3月1日起,沈阳职工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沈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房租了。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这一消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在沈阳市区租房每年最多可提取1.44万元。

   ·限额

  市区租房每月最多可提取1200元

  昨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意见》,表示支持无沈阳本市产权住房职工(含配偶)提取规定限额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沈阳在2012年出台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廉租房房租的政策继续执行。

  据了解,此次出台新政主要为缓解租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根据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至于提取频次和限额,沈阳规定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已支付房租,且不得超过提取限额。沈阳市区1200元/月、4个县(市)800元/月。可以计算,在沈阳市区租房每年最多可提取1.44万。

   ·要求

  需要到房产部门开无房产证明

  根据规定,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沈阳市房产局据此出具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沈阳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证明。按照住建部要求,沈阳市需要制定该项政策实施细则,并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备案。另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沈阳市房产局均需做相应的系统调整等前期准备工作,该项政策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醒

  虚假信息套取公积金将遭严惩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申报制,申请人持办事要件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中心核查后予以办理提取手续。为了防止个别职工以虚假租房信息套取公积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严惩虚假信息骗提公积金者。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另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