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23.03.2021  07:10

沈阳市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海葬有补贴 树葬等减千元购墓费用

  每份海葬骨灰补贴400元、选择树葬、草坪葬等方式安葬骨灰的,给予1000元减免购墓费用、骨灰寄存20年以上免费……

  日前,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为节约土地资源,沈阳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和骨灰长期寄存等,同时,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可享惠民殡葬政策。

  此外,沈阳还提供了网络祭扫方式,市民可登录沈阳殡葬服务网或“沈阳殡仪”公众号,参与免费网络祭扫。

  每份海葬骨灰补贴400元

  沈阳的海葬活动从每年3月份开始至10月末停止,共开设了大连、营口、丹东三个方向开展海葬活动,大连、丹东方向2天行程,营口方向当天往返,市民可根据需求进行选择。

  目前,免费项目包括:每份海葬骨灰免除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免费颁发海葬证;免费提供骨灰降解容器,海葬专用绒布袋、手提袋;免费提供布置船用的鲜花和花束,家属用的花瓣、花篮、毛巾、手套、胶带、工具;免费提供集体礼仪服务。每份海葬骨灰补贴4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

  家属可通过电话或现场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照海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手续的日期,到海葬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逝者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及参加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树葬、草坪葬安葬骨灰

  可减免购墓费用

  沈阳市户籍死亡人员骨灰以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方式安葬的逝者家属以及沈阳地区办理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公墓单位将获奖励。对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方式安葬骨灰的丧属,按1000元标准减免购墓费用,同时给予公墓单位500元奖励资金。逝者家属在与公墓单位签订购墓合同前,需填写《沈阳市节地生态安葬补助申请表》。公墓运营单位在购墓合同确定的购买价格基础上,直接减免1000元购墓费用。若购墓价格低于1000元奖励标准的,公墓单位向购墓者发放差额奖励资金;墓位为免费的,公墓单位向购墓者发放1000元奖励资金。

  市民可在以下节地生态安葬指定单位进行办理:1.沈阳市回龙岗墓园管理服务中心;2.沈阳市西郊卧龙墓园有限公司;3.沈阳市陶然寝园有限公司;4.苏家屯区天台山永福园公益性公墓;5.沈阳市永乐青山墓园有限公司。

  骨灰寄存20年以上免费

  沈阳对与殡仪馆签订协议,骨灰寄存期限20年以上(含20年)的沈阳户籍死亡人员家属,予以免除骨灰寄存费。需要注意的是,家属如在20年内终止寄存协议并将骨灰取出殡仪馆,不再享受免费寄存政策,需补缴寄存费用。在与殡仪馆签订寄存期限20年以上(含20年)寄存协议前,原来已有寄存协议并进行骨灰寄存的,原寄存协议终止,已产生的寄存费用殡仪馆不予退还。目前,全市各殡仪馆均可办理该业务。

  城乡低保等困难人群

  可享惠民殡葬政策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沈阳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减免对象范围为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和计划生育特殊扶助家庭成员(失独家庭)。

  辽沈晚报记者胡月梅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