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全面启动

26.02.2018  16:14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许嘉玥) 近日,沈阳市人社局制发了《沈阳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16号),决定在沈阳市正式启动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援企稳岗是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实施援企稳岗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对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沈阳市人社部门介绍,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政策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惠及面广

  此次援企稳岗政策覆盖全市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企业只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均可申请稳岗补贴。其条件是: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沈阳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在沈阳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沈阳市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当年统计公报数据为准,2016年为3.12%、2017年为3.12%;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同时,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发放稳岗补贴,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

   补贴比例高

  政策规定援企稳岗的补贴金额高达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同时对钢铁、煤炭、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去产能任务较重行业的企业,加大扶困扶危、精准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按70%给予稳岗补贴;上述行业中的企业欠失业保险费但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按60%给予稳岗补贴。这样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为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基金支撑能力强

  沈阳市失业保险经过这些年的长足发展,失业保险基金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全能够确保稳岗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援企稳岗的审批流程继续按照《关于做好沈阳市稳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沈人社发[2016]6号)文件执行。具体为:各区、县(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对区、县(市)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市财政局对市人社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最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按照失业保险基金的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稳岗补贴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做到专款专用。市人社局定期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许嘉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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