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及严重警告企业的公告

24.10.2016  17:16

为建立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了排污单位黑名单的认定工作。

根据相关工作程序,决定将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太原街锅炉房)、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房产生活段和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等4家环保严重违法企业纳入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五里河锅炉房)、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祥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东泰新热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宇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和新民宏宇热力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存在大气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投产使用等环境违法问题,鉴于企业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违法行为,列入严重警告企业。

特此公告。

 

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企业主要环境违法情况

名  称

地  址

主要环境违法行为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太原街锅炉房)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0-1号

多次超标排污,且在雾霾期间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苏家屯区迎春街173号

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多次被行政处罚但仍未消除违法行为;未开展国控污染源的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沈阳铁路局沈阳房产生活段

苏家屯区山茶街29号

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多次被行政处罚但仍未消除违法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号路1号

自建成投产以来,多次严重污染环境,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多次被上级环保部门处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