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当选市长首次向宪法宣誓

13.01.2017  09:03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月12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闭幕会上,新当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姜有为沉稳有力的宣誓声响彻辽宁人民会堂。这是沈阳市人民政府新当选市长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上,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选举,潘利国当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有为当选市人民政府市长,王翔坤当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昭贵当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荣生等同志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在热烈的掌声中,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同代表见面并向宪法宣誓。

  姜有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举起,面向全体代表,高声领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许下不辱使命的承诺,扛起不负众望的担当。

  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靳军摄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实行向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为落实好这一制度,省人大制定了《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此次活动是沈阳市实施该项制度以来,首次由新任市长宣誓。

  神圣的仪式,郑重的誓言,表达的是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和对人民的承诺。誓词宣读完毕,会场再次响起热烈而持久的掌声。这掌声饱含着鼓励,充盈着期望,更满载着重托,激荡着全市人民共同缔造幸福沈阳的坚定信心。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邸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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