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河沿岸设立禁捕“通告牌”

31.08.2015  18:15

      为加强宣传,拓展宣传途径,市渔业工作总站于8月25日在浑河沿岸埋设“通告牌”,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宣传有关浑河禁捕的法律规定,警示不法人员,浑河管理有章可循,违法捕鱼将受到相应的惩处,通告牌内容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浑河城区段捕鱼的通告》之规定,沈阳市浑河城区段(下伯官至谟家堡大闸间)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禁止使用网具进行捕捞;禁止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实施捕捞作业。

      长期以来渔业站在执行浑河渔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宣传,与报纸、电视台等单位合作,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母亲河、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浑河沿岸住宅密集区,如长白岛附近,设立警示牌,宣传效果更大,今后还要继续探索更多形式的宣传手段,以争取广大市民对浑河禁捕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