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沈阳市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

07.03.2016  13:18

  近日,沈阳市局收到《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6)辽0106行审1号,准予强制执行沈阳市邮政管理局沈邮罚[201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沈阳市局就行政处罚决定首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获得法院支持。

  2014年10月,经群众举报查实郑某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市局收集了相关证据,郑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待市局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当事人下落不明。后经走访了解,该人目前已不知去向。针对这一情况,市局征求法律顾问建议,前往其身份证居住所在地依法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张贴在其住所门上并完成拍照保存。后又依法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沈阳局依法在《沈阳日报》上实施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且当事人救济权利行使期满后,沈阳局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了沈阳局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裁定准予执行,目前已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送达《行政裁定书》。这是沈阳局“依法治邮”的有益探索,反映出沈阳局所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经得起最专业的法律部门的审查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