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新政10月起实施

11.09.2015  15:00

沈阳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新政10月起实施

不给“临时工”上保险  不发施工许可证

为解决建筑工地灵活用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问题,沈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单位获取施工许可的必备条件,不能提交参保证明的,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获悉的。

据了解,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通知规定,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机电工程、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为单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0.9%。收取工伤保险费。

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该通知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解释。

问:建筑企业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主体责任单位是如何确定的?

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事项。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实行按建设项目参保,在项目所在地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问:按照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