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地产中介费将全面放开

13.05.2015  12:27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茉报道 沈阳市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将全面放开,这两项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放开后沈阳房屋中介佣金将由市场决定。

  昨日,沈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80项,其中取消48项,下放10项,前置改后置等改变管理方式22项。

  关于中介费,去年国家发改委发文,决定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管理权限,且可根据当地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沈阳市物价局执行的是两项收费权限全部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介费,买房或者租房成交后,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

  按照沈阳市房产中介目前的行情,购买二手房需要支付房产成交价2%的佣金,租房的中介费支付半个月房租。多位中介表示,根据不同的房源,中介费“可以商量”,买新房不收中介费。对于奋战在一线的中介经纪人来说,市物价局取消中介费的政府指导价管理尚未产生实质的影响。沈阳一些掌握大量房源的大中介仍按照2%收费,前提是房源理想、质量高。2%这一收费标准至少执行了3年,但在实际操作中,买方支付的中介费往往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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