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沈阳提前报废黄标车可申请补贴

25.08.2016  15:32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设环保绿标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淘汰黄标车并享受补贴政策的时间从9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后不能享受补贴。但淘汰黄标车的工作力度将越来越大,直至2017年底全部淘汰。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沈阳市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将对符合条件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根据车辆的不同情况给予5000元—18000元/辆的补贴。

  申请时间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9月起四环内全为绿标区,违法行驶将被罚款200元

   四环内7时至19时

  禁行黄标车

  截至2015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74.5万辆,其中黄标车47785辆。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在夏季占大气污染物的16%左右。 

  8月18日,《通告》正式发布,从9月1日起,沈阳市四环内全为绿标区,每日7时至19时,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在环保绿标区域内行驶。

   提前报废黄标车

  9月起可申请补贴         

  日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服务业委、市交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沈阳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实施淘汰补贴工作的具体安排。

  《办法》规定,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是车辆户籍在我市的、提前报废淘汰的黄标车,且车辆所有人为自然人或非财政供养单位的,均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补贴标准依据不同车型在5000元—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