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提高学前教育奖补标准

22.11.2018  08:32

  为进一步引导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从今年起,沈阳市决定施行新的学前教育奖补政策。

  新的补助标准为,执行城区收费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生每月补助365元;执行农村地区收费标准的,每生每月补助200元。执行城区指导性收费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月补助240元;执行农村地区指导性收费标准的,每生每月补助200元。补助资金由幼儿园所在区、县(市)财政承担。

  补助资金要应用于教职工工资待遇、教师培训、改善办园条件以及公用经费性质的运行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捐赠、偿还债务、付息、回报举办者、投资、大型基本建设等非基本办园支出。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丁冬

我省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实地督导评估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