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政府将“埋单”居家养老服务

10.05.2019  10:50

  沈阳市从198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2007年进入高龄化社会。截至2018年底,沈阳市老年人口已达187.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5.1%。目前,全国老龄化水平为17.3%,全省老龄化水平为22.7%。那么问题来了,当你老了,如何养老?5月9日,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徐阳在中日(沈阳市)养老产业交流会上表示,目前,沈阳老龄化特点主要表现为空巢化比例增加,失能化态势显著,“未富先老”矛盾凸显,消费潜力有待释放。今后,沈阳将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还将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沈城现状:空巢化、高龄化趋势明显

  据了解,沈阳老年人口正以每年6%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7年,全市老年人口总数将增至300万人左右,老龄化将进入高峰期,比全国预期的2035年提前8年。 2018年底,沈阳空巢老人达86.5万,比例已达46%。老年人口中产业工人比重较高,收入水平较低,全市人均退休养老金仅2700余元,具有明显的“未富先老”特征。

  近年来,沈阳着力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全市将重点推进新增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搭建沈阳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设立沈阳市健康养老产业基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等十项工作。沈阳将重点解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社会力量参与度不足的问题,推动社会力量进入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扶持政策:无偿供房产发放运营、建设补贴

  为推动社会力量进入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沈阳还出台了无偿提供房产、发放运营补贴、建设补贴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各区、县(市)政府梳理、整合可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资源,无偿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利用政府无偿提供房产建设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最高补贴60万元。利用自有房产建设的,最高补贴100万元。运营一年以上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给予5—13万元的运营补贴。另外,还有水电气热收费、税费、保险优惠等众多扶持政策。

   即将实施:政府将为困难老人买居家服务

  为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沈阳市起草了《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徐阳表示,对于设置长期照护床位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拟比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给予床位运营补助。政府还将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购买三十至四十五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购买三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吕佳

   原标题:沈阳一些老人有福了 政府将“埋单”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