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请您看准时间!

01.02.2018  09:21

  2月1日起,新修订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与往年不同,今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可要看准时间了。沈阳市规定,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当日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按照规定,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刘宏伟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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