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河区税务局科员因收取好处费获刑10年
28.11.2015 11:10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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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与职务犯罪相关案例。
这些案件均为二审案件,判决结果均为终审判决结果。
孙某曾任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综合二科科员。
在其担任契税征收窗口负责人期间,于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在办理二套房买卖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取房产手续代办人王某等人好处费共计522000元,用于日常花销及购房。
孙某被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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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5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