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防通报近期四起火灾原因

05.06.2016  19:08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陈靖姝报道 沈阳近期发生多起备受关注的火灾,经过消防部门调查发现引发火灾的原因有电气线路故障,也有因电焊切割引起。

  昨日9时,沈阳公安消防支队在和平区长白岛中海和平之门召开了全市在建工地监督管理现场会,全市在建工地项目、施工现场、在建工地等2000余人参加。会上对各起火灾的发生原因进行了通报。

  1.5月30日铁西区东北机电五金城火灾

  火灾情况:该起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左右,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王某切割钢材时产生的火花引燃了一号楼门市房前堆放的保温材料。同时因现场工人在火灾发生初期处置方法不当,将保温材料堆垛拆开,致使保温材料瞬间扩大燃烧范围向楼体方向蔓延,引燃楼体外墙表面装饰材料。

  处罚:直接责任人王某行政拘留15日。

  2.5月31日沈河区裕景中心住宅楼火灾

  火灾情况:火灾过火面积380平方米左右,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起火部位为该楼东南侧外部竖井第二层外挂空调机,起火原因疑是二层的外挂空调机出现电气故障,其空调机已送沈阳消防科研所做技术鉴定。初步统计,本次火灾财产损失15.1万元。

  处罚:待火灾原因认定后,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3.6月1日和安街在建工地火灾

  火灾情况:6月1日下午2时09分,沈阳市和平区和安街176-11号的在建工地9号楼北侧堆放的挤塑板起火。该起火灾过火面积5平方米,火灾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损失约800元。

  火灾原因:经现场勘验及证人证言,认定火灾原因系气焊切割角钢引发火灾。工地焊工李某在9号楼22层北侧电梯井附近,使用气焊切割角钢产生火花引燃堆放在9号楼北侧门前做屋顶保温的挤塑板。

  处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引起此次火灾的直接责任人李某处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对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成某处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对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某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5万元罚款,并责令现场停止施工,立即进行隐患整改。

  4.6月2日皇姑区塔湾农贸市场火灾

  火灾情况:6月2日晚9时43分,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8号的塔湾海鲜农贸市场发生火灾。该起火灾起火区域为该楼一层楼东1区,该起火灾造成9个档口烧损,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另有18个档口被烟熏,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经调查和技术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该楼一层东区219号和012号之间的配电箱处,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配电箱内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火灾。

  处罚:对塔湾海鲜农贸市场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保安队长高某处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杜某在发生火灾时脱离工作岗位,依法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现已执行)。

  深入追查

  建筑工地火源用电问题突出

  消防部门近期对建筑工地等场所检查发现,建筑工地中易燃物品相对较多、工棚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尤为突出。

  首先,建筑工地中易燃物品相对较多,建筑物外侧脚手架上多为木工板、竹片、塑料防护网和墙体泡沫保温层,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垛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

  其次,工地临时搭建的工棚抵御火灾的能力差,有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

  另外,建筑工地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也比较淡薄。

  所以,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各施工单位要明确制订火源、电源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必须持有《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持证上岗,且安排责任人看守现场,确保无遗留火种,防止残火引燃。严禁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厨房内使用明火时,要明确责任人,动火前后要认真检查燃油管道。消防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各中违法或违反规定的行为,除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外,对符合罚款规定的并处罚金。

  这十二个方面是整治重点

  凡是正在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停止施工,责令拆除并安全处置被拆除材料;

  检查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凡是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存在以次充好现象的,一律停止施工并立案调查;

  凡是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材料,存在堆放杂乱、超高、超量等问题且无安全保障的,一律立即整改;

  凡是违反规定在易燃、可燃彩铁钢房内住人办公的,一律查封停止使用;

  凡是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一律限期整改;

  凡是在施工现场无消防车道或影响消防车灭火救援的,一律限期整改;

  凡是在禁烟区动用明火或吸烟的,一律拘留;

  凡是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的,一律限期改正;

  凡是施工现场没有按规定建立消防领导组织机构的,立即要求建立;

  凡是施工现场的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的,要立即停止人员作业;

  凡是易燃、可燃材料经销商存在“以店代库”的现象的,一律按规定处罚处理;

  凡是经销商门前存在堆放可燃材料及易燃可燃苯板的现象的,一律按规定处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