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活垃圾将全部无害化处理

28.07.2017  08:13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辽宁各市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沈阳等城市被要求全部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规范早市、夜市,加强对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和证照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辽宁省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提出,从2017年开始,各市全部启动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辽宁对省内各市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治理、城镇居住品质、行业监管,重点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环境综合治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

  依据方案,辽宁将全面维修和养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保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街路环卫设施配备符合标准,城市道路装灯率100%。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垃圾、粪便收运全面实现密闭化。沈阳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对建成区内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开展整治。规范管理各类在建、待建、拆迁工地和市政临时施工工地。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规范临时便民市场和早、夜市。加强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完善社区卫生设施,落实保洁制度。

  严管“三小”从业者

  方案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确保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标准。杜绝秸秆焚烧现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和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按要求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

  加强对食品安全“三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和公共场所“四小”(小旅社、小美发、小浴室、小歌舞厅)从业人员培训和证照管理,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对公共场所、食品生产和经营场所监督执法力度,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和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水质监测工作,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小区直饮水水质监测达标。

  要求进一步规范疫苗存储、运输和接种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加强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血和非法医疗广告,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

  冲击卫生城四市月底报材料

  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分创建申报、材料审查、暗访调研、技术评估四个阶段。辽宁要求,2017年7月底前,沈阳、锦州、营口和葫芦岛市政府向省爱卫办提交创建申请和申报材料;2018年5月底前,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和朝阳市政府提交创建申请和申报材料。2018年5月底前,沈阳、锦州、营口和葫芦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省政府按年度将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别对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各市政府根据全省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进度安排制订工作方案,并纳入对县(区)考核体系。省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对每个通过国家评审并被命名的卫生城市(含县级市)奖励300万元,受奖地区可以从“以奖代补”资金中提取20%用于奖励个人。各市要参照制定本地区“以奖代补”方案,并报省爱卫办备案。
方案要求各市严格落实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于评审周期内工作不力、落实任务不到位的地区,由省政府对所在市进行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