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用温暖政策呵护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

11.01.2018  06:11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张弛)1月10日,记者在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深入推进高品质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落实深化“三服务”要求,经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沈阳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主要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创业、获得场地、获得融资、日常运营、矛盾纠纷等五大阶段,制定出台32条具体措施,力求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若干举措》,新出台的32条服务举措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其中,创业阶段包括实施多证合一等6项举措;获得场地阶段包括实施区域综合环评能评审批等8项举措;获得融资阶段包括设立中小企业过桥融资基金等3项举措;日常运营阶段包括实行“最多跑一次”等8项举措;矛盾纠纷阶段包括搭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7项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若干举措》规定,沈阳将进一步整合全市13个行政审批(备案)部门的19个证照,全面推行覆盖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多证合一”改革,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并设立窗口,直接受理沈阳商标注册;在现有9个区“多规合一”平台贯通并上线运行基础上,加快推进其他4个区县(市)形成规划成果,完成中心城区核心图层构建,确保2018年市、区县(市)两级“多规合一”平台贯通,建设项目上线试运行,在各级开发区(园区)开展“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单一项目的交叉重复评价;设立中小企业过桥融资基金,实施助力企业发展等措施。

坚守履职座右铭 擦亮城市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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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阳优化营商环境交出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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