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确定七大领域推广新能源车

25.09.2016  13:09

  沈阳确定七大领域推广新能源车  买新能源车享补助,总额不超车辆全价60%

  新闻回放

  9月23日,本报报道《电动汽车买一年没地充电只能烧油》,讲述了沈阳市民刘女士本想买台新能源电动汽车既节能环保,又降低油耗经济实惠,却没想到电动汽车买一年,没地方充电只能烧油跑。

  记者走访调查沈阳市区内9处电动汽车充电站,基本都赋闲成为“摆设”,甚至有6处已经被燃油车、自行车等非电动汽车长期“霸占”。一方面电动汽车的车主没地方充电,只能烧油跑;另一方面仅有的充电桩又不能正常使用。

  9月24日,本报继续追踪报道了《沈阳电动汽车走出尴尬需跨“六道坎”》,针对目前电动汽车在沈阳乃至全国范围内遇到的“有车没地充电,充电桩闲着被占用”的尴尬情况,采访了车企、经销商、专家、业内人士等多方面,深入分析了距离电动汽车充满电上路还需要走多远。

  上海:新能源汽车免费上牌。大量货币类(财税类)激励工具降低消费者支出。基础设施方面有较为超前的规划、建设和系统化管理。

  北京:以货币和非货币方式,共计推出12种激励工具。城市充电桩网络逐渐完善。推出国家、地方补贴以及使用优惠等政策。

  杭州:主要通过货币(财税)类激励工具在购置和使用环节给予支持。

  -他山之石

  看看这些地方新能源汽车如何发展

  本报新能源汽车的连续报道在网络客户端和本报96128热线上都引发网友给予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

  建议以财政补贴方式降低公共充电桩服务费。提升新增公务车、公交车中纯电动车的指标比例。

  除要求新建小区有车位充电桩的具有一定比例外,对老旧小区在改造中,把添加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纳入其中。

  建议酒店、宾馆、新建小区严格严标准配建充电桩,同时可以通过给汽车充电的方式吸引顾客购物。

  沈阳将探索新能源车推广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商业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使得经营上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已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在新能源车采购环节,按照地方与中央0.7~0.9:1的比例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全价的60%。另外,对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

  在充电桩等基础设施领域,将中央财政对基础设施的奖励资金与地方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合计不超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设备投资额20%。沈阳还将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按照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助。

  新闻追踪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未来四年,沈阳电动新能源汽车将快速发展,增加新能源汽车数量,配齐配套设施。到2020年,沈阳市将推广1万辆,配套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根据目前沈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尴尬情况,沈阳市将采取行业推广和资金、政策扶持等手段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发展。近期将在公交、出租等城市大气污染严重领域和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还将采取市场开放的手段配套附属设施。

  未来沈阳推广应用的车型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以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为主。

  沈阳新能源汽车主要应用在城市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同时在汽车租赁、邮政、环卫、通勤及私家车等领域推广。

  今后,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新增和更新的公务车及租赁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淘汰报废的黄标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到2020年,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沈阳的电动新能源车发展将采取“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和“以租代售”运营示范,加强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行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规划目标

  公交、出租、物流超三成为新能源车

  在私家车领域,通过政府补助和建设新能源汽车体验场所,使市民了解新能源汽车,能够积极购买并使用。

  在黄标车领域,目前,沈阳市正在进行黄标车淘汰工作,对于淘汰报废的黄标车,将采取鼓励性政策,引导其更新为新能源车。

  在公交领域,今后更新和新增的公交车中以插电式混合动力(气电混合)汽车为主,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在出租车领域。引导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制定鼓励政策。今后更新和新增的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在公务用车领域,市、区县(市)政府机关和社会公共机构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和新增的公务车及租赁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快递、通勤等城市物流领域,引导企业选用新能源汽车,还可适当放宽新能源货运车辆在市内通行的禁行限制政策。逐年提高更新和新增的物流车新能源汽车占比,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在环卫车领域,更新和新增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推广领域

  在公交等七大汽车领域推广新能源车

  今后,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将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利用现有停车场(位)、加油(气)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保持现有用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纳入新建公用、自用、专用停车场站的规划审批及设计中,充电桩与车位配套率不低于10%。

  利用现有资源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公共充电设施,在商场、车站(地铁口)、机场等公共场所停车场建设一定数量的充电终端。

  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终端。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价执行国家统一的电费标准,并鼓励利用低谷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资源。

  -设施配建

  新建停车场至少10个泊位配1个桩

  商场、车站配建充电终端

  本月中旬,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推动解决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题。

  在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方面,通知明确,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对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

  在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方面,通知提出,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车位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扶持政策

  买新能源车补助金总额不超车辆全价60%

  -“破解”充电难

  四部委联合发文力挺小区建充电桩

  -新能源车主有话说

  建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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