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符合条件企业燃气预付费可减半

13.02.2019  09:23

  对连续6个月未发生拖欠缴费的企业,下调燃气预付费额度50%;对连续12个月未发生拖欠缴费的企业,取消燃气预付费。

  此外,今年以来,沈阳市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出了一系列新政,还在供电、供水等环节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

  目前,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整燃气付费方式,实行预付费动态调整和信用评估制度,对连续6个月未发生拖欠缴费的企业,下调燃气预付费额度50%;对连续12个月未发生拖欠缴费的企业,取消燃气预付费。

  沈阳燃气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沈阳燃气集团公司拟出台《工商业燃气用户预付款管理细则(试行)》,为工商业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燃气服务和有序的管理,实施弹性燃气预付款政策。

  此项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新开栓的工商业所有用户。2019年度新开栓的工商业用户若连续6个月无欠费或连续12个月无欠费的,即可申请实施弹性燃气预付款政策。2019年度之前开栓的工商业燃气用户,如果符合条件也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在供电方面,国网沈阳供电公司调整了电费缴纳方式,资金周转确有困难不能预缴电费的企业可提前签订抵押或质押担保协议,每月电费结算完毕确定已使用电费金额后再缴纳电费。属地供电单位与客户协商,在供电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济法律担保流程。这种缴费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使企业有了一个缓冲期,有效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此外,为减轻企业用水负担,沈阳水务集团降低用水发展工程设计费、监理费比例,在原执行标准基础上下降10%。在降低用水负担的同时,对用水报装服务实行“代办制”和“包办制”。针对在沈连续或同时投资3个及以上项目的,由专人上门“代办”“包办”各项目用水审批手续,统一洽商价格,简化办事流程,有效减少涉水工程的成本。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