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第二十一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18.05.2017  06:32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5月1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二十一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5件。案件涉及9个区、县(市),其中和平区2件、沈河区1件、皇姑区2件、铁西区2件、浑南区2件、于洪区3件、沈北新区1件、苏家屯区1件、新民市1件。

  所有转办问题已全部第一时间交办相关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

  截至目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沈阳市转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868件。其中第一至第十六批案件已全部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已办结案件结果将按批次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和《沈阳日报》进行公开公示。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表(第十五批)(10、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