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红顶中介”一律脱官帽

27.09.201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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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 郭宏颖)提起那些有“政府背景”的“红顶中介”,人们常以“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的顺口溜表达不满。9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

  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以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同时,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也不得把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此外,沈阳市将全面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打破行业垄断。

  “红顶中介”往往与行政机关存在某种利益关联。为此,《意见》规定: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中介服务的,要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同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或任职,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或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沈阳市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其中,那些实行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要同时注明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确需新设立的中介服务事项,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方可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