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村民野外烧荒被行拘四天

19.11.2016  17:38

  沈阳一名村民在野外烧荒,险些殃及蔬菜大棚,幸亏众人及时发现火势将其扑灭。11月18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烧荒者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四天。

  秋收后,为禁止焚烧秸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成立了禁止焚烧秸秆巡防工作小组,对重点部位开展巡逻防控。11月4日,巡逻小组巡逻至长滩镇东余村时,发现耕地中的秸秆正在燃烧,火势蔓延,火情面积较大,火势较高。一旦火势蔓延到村民蔬菜大棚,其后果不堪设想。

  巡逻民警一边用车中的灭火器进行灭火,一边联系长滩镇政府及村委会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前来协助灭火。经众人奋力扑救,半个小时后大火被扑灭。

  经调查,烧荒土地所有人王某不顾村内三令五申的警告,在自家地中进行烧荒。警方根据《消防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依法给予了王某行政拘留四天的处罚。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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