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约车车辆购置税 计税价格需在13万元以上

29.10.2016  22:39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10月28日,沈阳市交通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沈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有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同时发布了《沈阳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沈阳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三个改革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对网约车如何设置门槛备受关注。

    为了规范网约车,沈阳市提出,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应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是网约车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对拟申请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沈阳市提出,要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满两年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的视频监控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应当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3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车辆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

    对申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沈阳市提出要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取得C1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