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天行动四个月…… (十一)

22.10.2015  09:42

  核心提示

  自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召开蓝天行动大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面推进蓝天行动,沈阳市正在走出一条“责任分担,政策推动,产业治霾”的新路子。

  今天,就让我们看看铁西区蓝天行动四个月的成绩单吧!

  铁西区:上半年好天增加7天

  前不久,铁西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2015年铁西区蓝天行动上半年工作总结调度会。对上半年铁西区蓝天行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调度、安排。

  深入开展对拆迁现场的监管。

  

  铁西区征收办、铁改指挥部全面落实《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对各拆迁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召开会议,落实要求。

  目前,区内共有拆迁现场6处,各拆迁现场围挡设置完整,防尘措施得当。

  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快覆盖裸露地面。

  

  铁西区城管局的环卫部门随时根据天气情况增加机械化车辆作业的频次,平均每天出动机械化车辆100余台次,实行20小时巡回保洁工作模式,并视情况将机械化清扫扩展至街巷路。目前全区街路机械化湿式清扫率达75%,精品景观街路达到100%。同时制定了《铁西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方案》,严格规范环卫人员扫保行为,坚决杜绝扬尘式清扫,同时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清扫废物。

  上半年绿化部门针对北一路沿线、建设公园西南角等33处绿地存在斑秃等裸露现象,利用播撒野花组合、栽植宿根花卉、铺草坪和草坪砖等办法彻底覆盖裸露地面,美化环境,改善城市生态。共栽植各类树木774株、覆盖作物及草坪15628平方米、铺砖面积1816平方米。

  开展露天堆放和散流体运输执法检查。

  铁西区执法局专业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勤务区大队,对辖区内煤堆、砂堆、灰堆等易扬尘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的露天堆放行为进行了排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8处;加大对运输煤、渣、垃圾残土运输车辆未密闭加盖、乱排乱卸、沿途洒落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一次夜间整治,上半年查处违章运输散流体车辆12台次。

  拆除20吨以下供暖锅炉房

  按照市政府蓝天行动的总体部署,市房产局对铁西区下达了12座锅炉房的拆除任务。该工作实施主体单位为区房产局。目前,铁西区房产局已完成3座锅炉房拆除工作。

  全面整治扬尘污染

  加强区内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铁西区城建局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监管,将施工项目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包干负责。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行业监管与企业自查结合,多部门联动,取得很好效果。

  全区上半年好天增加7天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有改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铁西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65天,比去年同期58天增加7天。

  大型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达标改造

  大型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达标改造,按照沈阳市蓝天行动要求,铁西区的改造任务为7台,现已开工10台;20吨及以下生产自用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市蓝天行动任务对铁西区的要求为2台,现已开工2台,预计还将新开工1台。

  开展老旧小区暖房改造

  及废弃烟囱拆除工作

  铁西区房产局已经制定完成了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暖房改造工程计划。现已完成工程立项、可研等手续,正在着手开展设计、监理、工程施工招投标等工作,预计10月30日完工。同时,铁西区房产局已完成10处废弃烟囱的调查,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市房产局。

  开展锅炉能效监管

  铁西区质监局开展锅炉效能监管工作,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锅炉房32处,锅炉67台,其中大部分为供暖锅炉,还未投入运行,个别的洗浴锅炉未做能效测试或者能效测试不合格,执法人员进行督促整改,对耗能严重的锅炉督促其进行拆除或改造。目前,查封锅炉1台,燃煤改为电能的2台。对于铁西区新安装的燃煤锅炉在审批上,做到严格把关,凡是没做能效测试或能效测试不合格的锅炉一律不给办理使用登记。

  推进工业燃煤

  锅炉淘汰

  铁西区经信局对全区部分重点用能企业工业燃煤锅炉情况进行了走访和摸底调查,并与房产局、环保局对接工业燃煤锅炉情况。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关停和搬迁重点污染企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对沈化、东药、热电厂等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的搬迁计划和进度,并积极配合环保局等部门跟踪、推进热电厂#3、#4机组的关停进展情况。

  强化油气回收

  设施监管

  铁西区服务业局进一步加强对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的监督,对于达不到加油站、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向省级部门上报申请不予审核资质。

  铁西区工商局对区内的汽柴油经销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摸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油品的行为。对“中石化加油站”和“铁西区东胜加油站”、中国石油、铁道石油四处加油站销售的汽、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汽、柴油7个批次,并委托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同时,区工商局配合市工商局对铁西油品经销企业进行了多次抽检,使辖区内的汽、柴油经销企业总抽检率达到了90%以上。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特约记者  耿子威 制图  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