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天行动四个月…… (十四)

27.10.2015  17:55

  自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召开蓝天行动大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面推进蓝天行动,沈阳市正在走出一条“责任分担,政策推动,产业治霾”的新路子。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于洪区蓝天行动四个月的成绩单吧!

  于洪区:打响“结构减霾、治理减霾、制度减霾”攻坚战

  于洪区蓝天行动自5月8日启动以来,全区上下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市蓝天行动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深刻认识到实施蓝天行动是必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的民生工程,是必须抓出成效、高效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区蓝天行动工作做到了决策部署行动迅速,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目前各部门认真按照蓝天行动责任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锁定目标合力攻坚,聚焦责任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打响“结构减霾、治理减霾、制度减霾”的“三大战役”。并在工作启动、制度建设、污染源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扬尘控制、环境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率先启动蓝天行动

  4月28日全市蓝天行动大会后,于洪区委、区政府迅速行动,部署区环保局结合于洪区实际,制定于洪区蓝天行动工作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查工作方案,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措施,广泛征求意见,5月8日于洪区在全市率先召开蓝天行动大会,同时出台了《中共于洪区委、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于洪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区政府与21个区直部门及12个街道签订了责任状,从而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于洪区蓝天行动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工作调度督办

  于洪区各单位迅速开展行动,21个区直部门及12个街道普遍制订了本单位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蓝天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区长王忠昆亲自调度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副区长罗丽萍先后四次召开区政府专题工作调度会,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区督考办将蓝天行动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环保局作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组织区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区征收办等单位开展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检查,有效地控制了扬尘污染。

  结构减霾初见成效

  经过几个月的行动,于洪区结构减霾初见成效。

  1  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于洪区发改局已经形成《于洪区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草稿,确定4方面新能源建设方向及3大方面治理措施。并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执行,对此类项目不予审批,控制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的审批。

  2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于洪区农管委组织编制了于洪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选择马三家街道古城子村作为秸秆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目前示范基地已经建成。

  3  开展清洁能源替换

  具备改造条件的于洪区卫生局所属3家卫生医疗单位、区教育局所属4家学校7台燃煤锅炉与沈阳环保绿色产业集团签订清洁能源替代协议,目前已经完成方案设计等工作。

  4  棚户区改造工程过半

  于洪区土地整理中心已完成回迁楼规划方案,已经签订征收协议645户,是年计划任务量的51.2%。

  5  积极优化供热结构

  于洪区发展改革局已编制形成《于洪区推进热电联产和大热源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区房产局已经完成拆除小锅炉6台,完成了全年任务量的50%。4个老旧小区的暖房子改造工程完成80%。

  6  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

  于洪区环保局督促沈阳新飞宇橡胶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12台锅炉煤改清洁能源方案设计、电力增容、煤气管网规划等工作,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全面开工,锅炉替代数量是年计划的1.3倍。

  7  大力推动拆除小锅炉工作

  于洪区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促使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沈阳乐山饺子城、沈阳东邮储运有限公司、沈阳神龙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北方制药厂等单位拆除自供暖小锅炉13台35蒸吨。

  8  开展锅炉能效监管

  于洪区经信局已开展了对全区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摸底调查工作,现正在进行工作汇总。先后出动执法车辆68车次,执法人员112人次,监察锅炉设备61台,查封不合格锅炉8台,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8份,补办能效测试报告8份。

  治理减霾取得实效

  1  严格管控扬尘污染

  完成了全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改造整治,现场铺装硬覆盖路面16076平方米,整修围挡5400米。在建工程项目115个,施工现场出入口硬覆盖、围挡、水冲设施及监控设施达标的有110个,达标率为96.7%。

  2  街路扬尘控制全面达标

  于洪区城管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精品街路进行湿式化洗扫,对一、二级重点街路开展机械化清扫,坚持每天洒水作业。二环内裸露地面的软、硬绿化覆盖已完成。环卫每天出动46台机械化作业车辆上下午循环洒水,抑制扬尘污染,湿化作业已实行常态化管理。于洪区交通局督促各公路施工现场,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进行封闭作业。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停止易生产扬尘的作业,严禁从施工现场内向外抛扬垃圾。公路保洁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扫保,增加清扫车使用频率,在扫保时注意清扫力度,避免造成粉尘垃圾颗粒飞扬状态。

  3  开展扬尘专项执法行动

  全面完成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源台账建立;对出入车辆进行随时监控,防止不覆盖、夹带泥沙等现象发生。全面加大对散流体运输车辆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沿途洒落、密闭不严等现象发生,并对散流体运输单位进行了宣传教育,规定散流体车辆出入时要采取防尘措施,防止夹带泥沙上路;防止密闭不严;防止沿途洒落;目前全区已查处车辆130余台次,处罚车辆43台,罚款80600元。

  4  全面启动锅炉污染源治理工程

  区环保局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逐家下达文件,提出整改要求,完成两个批次锅炉除尘、脱硫改造计划制定,目前已经有皇姑热电有限公司、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隆焱热力、赤道供暖等单位完成25台锅炉除尘脱硫改造方案设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等前期准备工作,治理工程全面开工,工程总量达到除尘改造1750蒸吨、脱硫改造2020蒸吨,预计完成改造量是年任务量的3倍。

  5  启动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

  环保分局制定了于洪区在线监控安装计划,完成了20吨以上锅炉在线装置安装运行情况现场调查,计划再安装16套在线监控设施,实现20吨以上锅炉在线监控全覆盖。 

  6  强化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环保分局组织开展了燃煤企业执法监察,加大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改造设施,先后查封沈阳隆玺豆腐厂、沈阳李四豆腐厂的燃煤锅炉,处罚案件公示率达到100%。区工商局组织开展车用燃油监管工作,要求各工商所加强对各加油站日常规范管理,同时积极与商务、公安、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及质量检测等政府部门配合,深入开展车用燃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对加油站开展车用燃油质量抽查检验抽检23个批次。对检测报告检测出沈阳市聚鑫石油经销处、沈阳市于洪区永兴加油站2家加油站3个批次油品不合格进行立案调查。

  7  建立完善的环保教育体系

  于洪区教育局召开蓝天行动专题会议,和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已将环境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达到了环境教育课时数标准。

  制度减霾稳步启动

  1  改革环保管理机制

  7月24日沈阳市环保局于洪分局不再实行原有市环保局垂直管理,划归于洪区政府直接管理,不仅强化了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而且进一步促使环保工作权利下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了责权的统一。

  2  全市首批践行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于洪区建成公安驻环保局工作站,建立了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席工作机制,推进了环境司法联动执法实践。成功向公安部门移送3起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采取政拘留1起,检察部门批捕5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环境犯罪行为。

  3  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于洪区审计局已经报请区编委,增加资源环保审计职能。同时将资源环保审计工作纳入计划,组织相关审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强化审计监督。于洪区督考办对蓝天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4  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于洪区环保局完成于洪区环保义务监督员章程制定并公布,发布于洪区征聘100名环保义务监督员通知。各街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所辖社区利用条幅、社区(村)板报及大屏幕等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使广大居民了解蓝天行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特约记者  耿子威 张文魁  摄    宏坤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