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

19.01.2018  06:01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1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出台《全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办法》适用于已完成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办法》规定,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产生要执行公示备案程序,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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