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11.10.2018  12:02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男,27岁,辽宁省锦州市人)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18年9月30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信息。经调查,发布信息者刘某某系某饮料公司员工,暂住在皇姑区华山路某小区。

  10月8日,皇姑分局华山派出所依法将发布辱警信息的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9月30日,刘某某违法将车停在惠工广场附近禁止停车的位置,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当日8时45分,执勤交警依法对该车做出了行政处罚,并将《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在其车辆驾驶室玻璃上。刘某某发现后,为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随即在朋友圈发布了辱警信息。经过教育,刘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删除辱警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已被皇姑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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