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扫黑除恶”强势启动

29.01.2018  11:02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沈阳警方重拳打击一切破坏营商环境和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恶案件16起,打掉涉恶团伙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这标志着沈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强势启动。

   警方归纳涉黑涉恶犯罪三大类型

  沈阳警方结合16起涉恶案件,对所涉及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类型进行归纳。

  警方警告正在作案和想要作案的犯罪分子,绝不要心存侥幸、执迷不悟,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立功赎罪、重新做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第一类: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暴力讨债

  1月25日,沈阳警方对以刘某为首的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涉恶团伙实施集中抓捕行动,将团伙4名成员全部抓获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随后,市、区两级刑侦部门连续工作,一举打掉了以张某为首的专门从事帮人暴力讨债的涉恶犯罪团伙,抓获4人并全部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第二类:

  开设赌场聚众斗殴

  1月25日,经警方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赌博窝点,现场抓获设赌和参赌人员19人。

  同时,打掉了分别以阴某和王某为首的2个聚众斗殴的涉恶犯罪团伙。涉案的6名团伙成员全部抓捕归案。

   第三类:

  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切身利益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先后发生多家业主被堵锁眼、门上被用油漆喷涂侮辱性文字以及故意毁坏业主汽车案件。

  经全力工作,警方将物业经理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市民举报“一案一奖”“重案重奖

  警方提示,为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从即日起,请广大市民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对每一条线索成立核查组,明确责任人,依法、严格、规范核查,举报重点涉及如下情形: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侵吞集体财产、霸占集体资源的“乱政型”“黑村官”。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破坏治安秩序、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3.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4.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以及车站、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业霸类等团伙。

  8.盘踞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线霸、车霸、货霸类等团伙。

  9.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从中非法牟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警方提醒市民,如有市民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对举报有功的市民实行一案一奖、重案重奖,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赵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