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遇“霸王条款”请及时举报

24.02.2016  17:18

  2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了解到,为了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相关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沈阳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将在“3·15”前夕联合开展服务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整治活动,并有奖征集“霸王条款”。

  市消协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从2月24日至3月1日,沈阳市工商局与市消费者协会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将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发现的,涉及公共服务、通讯、旅游、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物业服务、健身娱乐等领域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提供给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同时,市消协将进行甄别筛选,选出有代表性的不平等条款,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点评,在新闻媒体曝光,促进相关行业及时整改,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提供有价值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消费者,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将给予一定奖励,欢迎消费者踊跃参与。

  举报信函请寄: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