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采暖缴费期限后延一个月

22.10.2015  07:52

  沈阳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22日举行,市民对“热价”下降充满期待,为了避免麻烦,很多市民还没有缴费。10月21日,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结束后,沈阳市将组织供暖企业将采暖费缴费期限向后延期一个月,延期缴费不影响开栓。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采暖费应在10月31日前缴纳,因为今年“热价”调整的特殊情况,沈阳市供热企业将对已经缴纳采暖费的市民进行多退少补,也可以将多余的采暖费转移到下一年度的采暖费中。提醒要退费的市民保存好发票,以更换新发票。对还没有缴纳采暖费的,沈阳有望将缴费期限向后延长一个月,以方便市民缴费。

  为了解决以往用户缴费渠道单一、缴费时间集中、排队拥挤费时等问题,今年沈阳市供热办还组织搭建了沈阳市供热便民缴费服务平台,市民可以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手机APP、支付宝APP)等进行缴费。市民可以登录该平台官网或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进行采暖缴费(用户可到社区、换热站和收费大厅扫描二维码)。比如惠天热电的用户,可以登录供热便民缴费服务平台(sy.heatingpay.com),也可以关注“供热圈”微信公众账号,进入缴费平台,还可以直接登录惠天热电官网缴费平台(www.heatingpay.com/ht/ht.html)缴费。惠天热电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天热电金廊热力公司和棋盘山公司暂未开通以上服务平台,仍需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缴费业务。阜新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四家银行已经开通柜台、网上缴费业务。

  “延时缴费不会影响开栓,而且还要保证供热质量,保证室温18度以上。”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说,“沈阳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质量保证金用于出现用热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赔偿用热户的损失。同时,沈阳将实行供热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对信誉信用等级高的单位给予重点扶持,对无信誉等级的单位结合资源整合逐步取缔供热资格。”据了解,目前,沈阳供热已经进入冷态运行状态,22日将达到热态运行状态,10月27日全市供热单位达到正式运行条件,随时可以根据天气情况开栓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