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新区出台20条新政为产业发展积能蓄力

30.10.2019  08:01

  8420万元重奖创新主体,每年安排约5亿元资金兑现政策奖励

  10月29日,沈阳高新区召开2019年创新主体奖励大会,对316家为区域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创新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和445个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奖金总额8420万元,创历年新高。当日,《沈阳国家高新区关于加快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医疗、体育休闲四个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产业促进政策20条”)正式发布,该政策在东北地区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众多政策中堪称领先,沈阳高新区计划每年安排约5亿元资金用于兑现新政。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沈阳乃至辽宁创新发展的前沿阵地,沈阳高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致力集聚形成强大、持久的创新力量。目前,区域高新技术企业506家,实现两年翻一番;科技型中小企业639家,年底将突破700家;技术研发机构179家,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破四望五”。区域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高质量发展态势日趋明显。

  为进一步激活创新资源,沈阳高新区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制定“产业促进政策20条”。新政以培育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为目标,立足企业培育、招商引资、科技生态、对外开放、人才引培5个方面,初步实现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主体全门类的政策覆盖。

  着眼提升存量,新政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对与沈阳高新区签署“共生发展”协议的龙头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致力引进增量,给予专业园区等服务机构奖补,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生态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支持人才及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设立交叉学科专业和学院的高等院校,可获得不超过3年、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的办学经费支持。

  当日获得奖励的企业及项目,为2017、2018年度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倍增、新晋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省级研发机构及平台认定和新晋“瞪羚”企业、精益管理项目、国家和省级众创空间等。


(责任编辑:徐骞) 作者:金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