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细河区仲裁院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

08.09.2015  10:16

细河区仲裁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理念,按照“制度完善,管理顺畅,操作严谨,精细认真”的工作准则,建立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区仲裁院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在巩固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实现劳动合同管理和履行的规范化,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截止目前,区仲裁院劳动合同新签530份、续签177份、共办理劳动合同解除126份、纠正不规范劳动合同32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项工作的推广,进一步督促了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同时也增强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劳动关系身份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中小企业和建筑、服务行业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胡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