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省“油改气”奖补资金申报情况的公示

27.07.2016  01:05

   按照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城市公交车“油改气”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辽交运发〔2014〕421号)文件精神,现将经审核符合2016年上半年省“油改气”奖补资金申报条件的公交企业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3日(7月25日-7月27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监督部门反映。
   沈阳客运集团公司购置气电混合公交车450台,申报奖补资金900万元。
   监督部门:沈阳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
   举报电话:23920272。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