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政府对全市开展治理“两退”反弹现象专项治理行动提出要求

05.06.2015  11:05
      在6月3日召开的全市治理“两退”反弹工作会议上,杜鑫副市长对全市开展 “两退”反弹现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主体。退耕还林与生态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密不可分,与改善全市生存环境和保障全省7城市3000万人供水息息相关,这就是开展本次行动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本次行动的责任主体是县区政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多部门联合起来,切实抓好本次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全面清退“两退”复耕和新出现的毁林开荒地块,巩固好“两退”成果。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森林法、水土保持法以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地内开垦耕种的通告》,要深入村组、农户,宣传法规政策,宣传“退耕还林”的意义,让农民真正懂法守法,了解“退耕还林”的好处。
      三、做好摸底调查,积极稳妥地开展清退工作。首先,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认真做好摸底调查,掌握翔实情况,以便准确做出应对措施;其次,要依法依规开展清退工作,既要保证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避免激化矛盾,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第三,对拒不还林的复耕农户,依法取消其退耕还林政策性补贴,并追回已发放的政策性补贴,交由地方政府组织力量还林。第四,对新出现的毁林开荒,要坚决给予平毁;对情节严重的,阻扰、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可以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地内开垦耕种的通告》,由地方公安机关或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达到震慑作用。
      四、要疏堵结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和“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建设,积极帮助农民寻找可持续的林业生态替代产业,寻找新的致富门路,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走出“退耕退坡还林-复耕-还林-复耕”的怪圈。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两退”反弹现象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于宣传工作不到位,巡查工作有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复耕行为、违法间作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