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青少年成长的法制晴空——大石桥市基层法官张丽坤

10.03.2015  16:48
  1967年出生的张丽坤,自1995年以来一直工作在基层审判一线。20年来,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兢兢业业,累计办案千余件,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民事审判工作八年、刑事审判工作五年、少年法庭工作七年,她始终恪尽职守,用朴素的道理去说服当事人。尽职尽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

  自2007年担任少年法庭庭长以来,张丽坤不断总结少年审判工作的经验,加强规范化管理、科学管理,对重大刑事案件,做到亲自参与审理、指导协调和讨论决定,同时对庭里的所有判决都亲自把关,认真审核每一起案件。自少年法庭成立七年来,共签发各类法律文书910件,亲自审理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217件。在少年刑事审判中始终坚持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保护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案件审判中除了把好事实证据关,还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保护和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为百余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使一批少年犯罪刑事案件得以顺利审结,挽救了许多失足少年,其中有些人被判缓刑、免刑或释放后重新走向社会,成为有用之才。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司法为民以真情换真心

  张丽坤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获得“三八红旗手”、“最佳书记员”、“最佳审判员”、“雷锋式政法干警”、“优秀法律文书”、“人民满意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并于2011年受聘于大石桥市第二初级中学,担任法制副校长。

  在张丽坤看来,“法官不仅仅意味着一种职业,还意味着你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系于民的赤诚情怀,那些需要法律帮助和保护的当事人,恳切地希望我们法官伸出援助之手,抚慰他们曾经受伤的心,搀扶着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路走好,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们法官身上,而我们法官正是点燃他们希望的那盏灯,正是他们需要的保护神,当法官的神圣感时常激励着自己要珍惜这份职业,尊重这份职业”。

  为真正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判处实体刑的少年犯,她及时组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近亲属,一同对其进行判后法律教育,使其真心悔罪服判,并邀请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人员,到管教场所探望回访,与管教单位一起商讨管教措施,促进了对少年犯的帮教和改造。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实行定期回访制度。自少年法庭成立时起,便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回访登记档案,对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定期与家长或其他亲属联系,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及学习等情况,切实帮助未成年犯罪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对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保证尽快审理,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并与学校联系,保证判后尽快回校学习。

  和风细雨以爱心赢信赖

  在老百姓眼中,法官的面孔往往是严厉的,甚至是无情的,但张丽坤却让老百姓感到亲切,有什么纠纷都找她。她总能唤起人心中的善,在张丽坤看来,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进法院大门的。对当事人来讲,一个案子可能是他一辈子经历的唯一一次官司。伤害了一个当事人,无形中就多了一个对法律不信任的人。

  张丽坤每年要办很多个案子,法院的很多难啃的“硬骨头”,也都请张丽坤去办。张丽坤总是能为当事人着想,三言两语就能抓住当事人的心里,有时候,她深入浅出的几句话,能让争得面红耳赤的原被告双方迅速平静下来。

  自任少年法庭庭长以来,她与多所学校建立了法律教育联系点,自己与全庭同事多次送法进校,先后到大石桥市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四初级中学、第一高中、第三高中、虎庄中学等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结合少年法庭近年来审理的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就我国《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中学生应当掌握的法律常识、常见的青少年犯罪及预防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并对中学生中常见的不良行为进行剖析,使中学生能认清青少年犯罪的危害,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远离违法犯罪,珍惜美好年华。我市万余名在校中学生收听、收看过她的讲座,受到了广大师生及社会的一致好评,对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张丽坤常说:“从事法官职业,也许会感到疲惫,也许会遇到种种的挫折和困难,注定了会默默无闻地在一个没有鲜花也没有掌声的舞台上演绎着那些平凡朴实的故事。但当我用我的行动去化解当事人的一桩桩矛盾,一件件纠纷,用真情去感化他们之间的怨恨隔阂,为那些寻求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抹去他们心中的苦楚和忧伤;当我在普法的讲堂上给孩子们讲解法律知识,让罪错少年重返学校和社会,使羸弱的身躯有了支撑的拐杖,无助的目光又燃起希望,久违的笑容又再绽放。我真的为自己能帮助了那些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和孩子们而感到欣慰,为自己拥有这份高尚的职业而感到自豪。苦累、清贫都无法挥去自己心中那一份对法官职业的执著追求,哪怕行囊空空,心力交瘁,我也无悔当初的选择”。

  法官的责任,就是要把法律中包含的公平、正义送到需要帮助的每一位当事人心中。张丽坤把公正举过头顶,把群众装在心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成为百姓心中可亲可信的好法官。她是最美女性的模范代表,共产党员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集中展现了人民法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